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臺灣國樂團臨時人員甄選公告

壹、機關名稱:國立傳統藝術中心

  工作地點:國立傳統藝術中心

  工作期間:107年2月1日至12月31日

  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07年1月12日

  錄取名額:3項計畫各1名

  待  遇:依本中心臨時人員酬金標準表給薪(含勞、健保)

 

貳、資格條件及工作項目:

 一、資格條件:未具外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,國內外大專院校(含)以上畢業,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均得報名。

  1.具有與擬任工作之專業訓練或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(需檢具證明)。

  2.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。

  3.報考【臺灣國樂推廣及研習計畫-國樂頻道執行人員】者,須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(檢具證明)。

二、工作項目:

  【臺灣國樂團經典樂季-年度公演、經典音樂會執行人員】(上班地:臺北)

  1.協助辦理各項年度公演、經典音樂會。

  2.音樂會之文宣資料彙整建檔、成果報告照片、資料蒐集彙整、網頁資料更新維護及前後臺支援工作。

  3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
  【臺灣國樂推廣及研習計畫-教育推廣巡演執行人員】(上班地:臺北)

1.協助辦理教育推廣巡演相關活動。

  2.資料彙整建檔及前後臺支援工作。

  3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
  【臺灣國樂推廣及研習計畫-國樂頻道執行人員】(上班地:宜蘭)

  1.協助辦理國樂頻道推廣音樂會。

  2.文宣資料彙整建檔、成果報告照片、資料蒐集彙整、網頁資料更新維護及協助演出執行工作及成果報告照片。

  3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
參、作業方式:

 一、報名方式:掛號郵寄、自行送件或民間快遞寄件

  1.報名期限:107年1月12日17:30前送達,逾期一律不予受理。

  2.收件地址:11159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51號臺灣國樂團 張小姐收

 二、報名資料:請一式4份依序一併裝於信封袋內,資料不齊者概不受理

  1.證件(資格)審查表及履歷表,各欄位均須詳填(請至本中心官網http://www.ncfta.gov.tw/information_46_74869.html下載)。

  2.身分及學經歷證明文件

   (1)國民身分證(正、反面)、學經歷證明文件(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)、退伍令或免役證明(女性免)等證明文件影本請以A4紙張單面影印,並依序裝訂成冊,考試當天均需攜帶正本供查驗,查驗無誤後始完成報到程序。

   (2)學經歷證明文件

    A.以國外學歷報考者:應繳交經我國駐外使領館、代表處、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認證之畢業證書及其中文譯本 (尚未認證者應先行翻譯成中文)。

    B.以大陸地區學歷報考者:請依「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」規定,繳附教育部採認之文件影本。

    C.應屆畢業生:若尚未取得畢業證書,請填寫「應屆畢業生暫准報名申請表」。

  3.資格審查結果由本中心電話通知,不合格者恕不退件。

  4.相關證明文件經查證認定與本中心規定不符、故意登載不實或證明係偽造、變造者,撤銷報名資格,報考者並自負法律責任;證件不齊者視為不合格,本中心得不受理,將不退還報名資料亦不負保管責任。

 三、甄選方式:資格審查合格者,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,如不合格恕不退件及函復。

  1.面試日期:107年1月17至23日間,確定日期另行通知。

  2.面試地點:另行通知

  3.甄選期間如遇颱風或天然災害,臺北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,本次甄選將另擇期辦理,日期於本中心官網公布,不另通知。

 

肆、其他注意事項:

 一、證件(資格)審查表、履歷表請至本中心官網下載。

 二、錄取者將以電話通知,經通知於規定時間內報到,逾時報到取消其錄取資格,另視成績酌增備取1名,候補期間3個月,如應考者成績未達理想,得從缺。

 三、本中心臺灣國樂團為文化部所屬惟一國家級國樂團,工作時間須配合假日或晚間展演活動,兼職兼課須符合公務人員相關規定,報考前請先評估個人生涯規劃。

 四、洽詢電話: 02-8866-9600分機1468  張小姐。

 

來源:官網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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